投资合作协议 本协议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甲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甲乙丙双方就投资合作经营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一、投资合作背景1.1、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实际投入资本金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2、甲乙双方均认可是在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二、合作与投资2.1、合作方式甲乙丙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另注明丙方持官股,不参与投资2.2、投资及比例2.2.1甲乙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甲方%股,乙方%的股,丙方%股,另外剩余%股,作为公司发展需要,分为管理团队,员工股,前期俱乐部刚成立,剩余股份收益先进入公司账户,后期发展在分配落实下去, 2.2.2双方应于2014年月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共同开户账户,公司分别向双方出具财务收据,财务另请财务公司人员打理,三、收益分配3.1利润分配比例3.1.1双方经营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3.1.2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双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3.1.2.3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3.2前期负债的项目双方均明白和认可,公司前期债务是指如下之债务:3.2.1万元,万元,万元。3.3前期负债的偿还3.3.1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偿还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4.1不论双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4.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双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五、股权变更登记5.1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双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5.2股权变更之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与双方的出资比例一致。六、合作经营管理6.1合作经营期间,股东不产于管理以及业务的处理,由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6.2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七、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双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郴州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郴州市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协议签署地:中国湖南省郴州市
股权分配协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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